關於汐止「祭祀公業保儀大夫」的後續發展, 汐止市長黃建清於12月25日被檢方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,相關新聞如下(轉貼自自由時報2009-12-26的報導):

祭祀公業土地徵收案 汐止市長涉貪被訴

〔記者吳岳修/台北報導〕汐止市長黃建清涉及多起祭祀公業土地徵收弊案,士林地檢署認定黃建清濫用市長職權,違法不實核發祭祀公業派下員證明,並協助取得大批土地及高額土地徵收費,事後再收取700萬回扣,檢方昨天將黃建清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,具體求刑15年,並追繳不法所得。

起訴書指出,同案被起訴的蔡宏昇,88年間得知「祭祀公業保儀大夫」名下有大筆土地財產,部分土地將由台鐵徵收,土地補償金高達新台幣6000多萬元,蔡嫌覬覦土地利益,向汐止市申請土地清理,並要求核發派下員證明及改選管理人,又輾轉透過黃建清背後金主趙河清等人,向黃建清請託通過申請案。

起訴書指稱,黃建清因積欠趙河清2000多萬元,96年間先將祭祀公業承辦人改由親信擔任,再指示違法核准派下員證明及變更管理人,包庇蔡嫌等人取得6000多萬元土地補償費及價值1億6000萬元土地,蔡嫌再從獲利中支付700萬元給黃建清;黃建清另涉「祭祀公業仙媽公」案,檢察官昨依貪污罪嫌將黃建清起訴。

以上新聞內容出處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dec/26/today-so14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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